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吳哲豪彰化20日電)彰化社頭鄉「清水那方」溫泉露營區和彰縣府有法律糾紛,部分設施未點交,而縣府在要求補繳電費400多萬元未果下,原今天要執行斷電,後雙方都釋出善意,將再協商。
位在彰化縣社頭鄉的「清水那方」露營區,原為彰化社頭鄉清水岩溫泉露營區,縣府重新整修後委由民間業者經營,不過簽約後,業者卻以管線漏水、設備有問題為由,拒絕和縣府進行點交。
彰縣府城觀處人員昨天先通知露營區人員,今天要執行斷電,下午到場後又改口說要針對露營區進行稽查,露營區工作人員將鐵門關閉,稽查人員只好離開。
清水那方露營區總監張瑜珍接受中央社記者電訪時說,縣府人員下午到場時,說要針對旅宿進行稽查,但露營區不是旅宿業,縣府指露營區不願繳400多萬電費要執行停電,但他們卻發現縣府算錯電費。
張瑜珍說,一直有心要和縣府協商,但縣府卻直接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和縣府間的糾紛除依法律程序解決外,也願和對方坐下來談。
記者詢問彰化縣政府,縣府則以文字回應指出,廠商因未依投資執行計畫開放生態遊憩區、未依法進行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申報、未依契約點交溫泉區等多項重大違約,經縣府多次通知未改善,依契約處以違約金,金額已達新台幣2080萬元,廠商均未繳納。縣府除沒入履約保證金120萬元,也已向法院提出強制執行。
縣府指出,園區內有2處電表因業者遲未點收,電費先由縣府先行繳納,截至今年8月,電費總計478萬多元,廠商僅繳納3次共約40萬元後就不再繳納,縣府多次發文,廠商都置之不理,為防止損失持續擴大,才通知要暫停供電,若廠商願繳納費用,斷電部分,縣府會釋出善意持續協商。(編輯:謝雅竹)1130920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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