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陳昱婷台北23日電)台中市1輛公車昨天因未落實轉彎停等而撞死行人,台北市交通局今天表示,為確保行人安全,嚴格要求公車駕駛員必須落實路口停讓及指差確認,並不定期派員站路口或隨車稽查。
台北市交通局公共運輸處業務稽查科長梁筠翎接受媒體電訪表示,台北市率先全國推動公車駕駛員行經路口右轉時須指差確認,實施後肇事率有明顯改善,民國112年至今皆未發生可歸責於公車駕駛員的行人死亡事故。
梁筠翎指出,今年是台北市交通安全元年,除向公車業者三令五申落實右轉指差確認、左轉再三確認、停讓行人優先通行,並持續與業者每個月開會檢討事故原因及預防方法。
此外,公運處不定期派員站路口稽查,每2週至少1次、每次至少在1個路口查看1.5小時;稽查員還會每月至少搭乘600車次,隨車注意駕駛員是否落實行車安全應注意事項。
梁筠翎表示,若稽查發現駕駛員未落實相關規定,將納入評鑑扣分,若評鑑為乙等或丙等以下將有懲處,包含扣牌、減少車額甚至撤銷營業執照。
台中市1輛巨業客運公車昨晚行經路口轉彎時,撞上2名正跨越行人穿越道的東海大學學生,導致1死1傷。巨業客運表示,將加強駕駛員教育訓練,落實轉彎停等規定。(編輯:張雅淨)1130923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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