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舒培指黃珊珊京華城案引錯法條 民眾黨:誤導視聽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劉建邦、郭建伸台北26日電)民進黨台北市議員簡舒培今天表示,民眾黨立委黃珊珊日前提到京華城案引用錯誤法條。民眾黨回應,市府都發局回覆符合民眾黨記者會內容,簡舒培故意誤導視聽。

京華城容積率於柯文哲台北市長任內暴增到840%,引發外界質疑。簡舒培今天透過臉書(Facebook)表示,民眾黨先前拿「都市計畫法台灣省施行細則」想替柯文哲解套,把「台灣省」法規套在「台北市」結果被笑文盲,黃珊珊事後開記者會,改拿都市計畫法跟台北市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瞎扯。

她說,黃珊珊在記者會上聲稱,依都市計畫法第24條規定,人民有權申請自行擬定或變更細部計畫,市府應把案件送交公開展覽與都委會審議,還稱非都更地區給容積獎勵於法有據,是依台北市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第25條,地方政府可在細部計畫視城市需求決定容積率,藉此主張柯市府未違法。

簡舒培表示,將黃珊珊的主張拿去問北市府,市府回應「京華城案係由土地權利關係人依都市計畫法24條規定提出申請,非依台北市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第25條規定辦理」,且京華城公開展覽時法令依據,清楚寫著是依都市計畫法第24條。

她說,京華城以都市計畫法第24條爭取容積獎勵,那是京華城的事,但為何提案後,柯文哲就積極交辦,讓京華城成為任內唯一由民間機關提送都市計畫變更案,且還親自簽准決行等狀況。

簡舒培指出,黃珊珊在記者會引用台北市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第25條,一方面合理化柯文哲給京華城容獎,另一面是提醒北市都發局公務員及都委會委員,京華城違法準用都更條例取得20%容獎,是大家責任。

對此,民眾黨發言人吳怡萱透過聲明回應,民眾黨於19日開記者會指出是依都市計畫法第24條規定,「人民有權申請自行擬定或變更細部計畫,市府應將案件送交公開展覽與都委會審議,市府最高首長亦無權刪改」,而京華城也是以都市計畫法第24條自提申請,市府於法有據。

吳怡萱指出,簡舒培故意誤導視聽,以為索資回文撿到寶,但市府都發局回覆「京華城案係由土地權利關係人依都市計畫法24條規定提出申請」,符合民眾黨當天記者會內容。

她說,簡舒培不斷指控京華城案是違法準用都更條例,直至今天才願意承認京華城是依都市計畫法第24條,都發局回覆才是打臉造謠議員。(編輯:蕭博文)1130926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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