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劉建邦台北28日電)北市議會將開議,議員指市府有19項提案共7局處須增預算,包含展延工期等因素,卻未事先說明,質疑是強迫議會接受;市府今天說,預算審慎討論編列,議會通過才執行。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秦慧珠透過群組發布訊息指出,市議會10月2日開議,市政府先把相關資料送入議會,卻發現市府19項提案要增預算,原因包含如展延或調整工期等,認為預算恐爆增且有業務執行不利等狀況。
她說,從資料發現,北市府向議會要求增加預算共19案涉及局處,包含北市都市發展局7案、文化局4案、捷運局3案,其他有財政局等。
她舉例,如北市都發局增加預算是為7處社宅維修工程費、文化局是台北音樂廳管風琴訂製等、捷運局為工程計畫展延或變更契約,財政局則是針對「動物園生態主題園區與捷運地下街共構工程」提出增加新台幣6.2億餘元。
秦慧珠說,市府提出增加預算共19項案由,卻用提案送北市議會大會,未事先向議會黨團及議員說明,非常草率且認為是強迫議會接受,擬在議會大會要求暫緩,待市府說明整體政策後再議。
北市府回應,114年度總預算案暨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是衡酌當前經濟情勢與未來發展,兼顧政府施政與財政健全原則,及參考往年度預算執行情形等,審慎編列完成。
市府表示,針對提出預算包含部分工程計畫,是因執行過程有營建物價指數上漲,或實際狀況與原規劃不同等因素,經權責機關審慎評估,確實有須增加總經費。
市府指出,此預算由各機關依年度預算程序修正總經費,並依台北市預算執行要點等規定,在年度總預算案函送議會審議前,先把修正總經費案提報市府市政會議討論通過,再函送議會,預算將待議會審議通過後才執行。(編輯:方沛清)1130928
新聞來源:中央社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