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實務成本 北市修正都更費用提列總表12月實施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劉建邦台北8日電)台北市都更處今天表示,為貼近反映實務都更成本需求,修正通過都更案有關費用提列總表,12月公告實施,共4項重點,其中新增如耐震標章特別監督人費等,盼可確保所有權人權益。

台北市都市更新處發布資料指出,都市更新案實施者也就是建商所提列給市府更新成本費,以建物工程造價占比最高,另有權利變換費用、貸款利息等項目。

都更處表示,為能反映物價調整,讓建商提列費用更合理,且顧及所有權人權益和減少爭議及提高審議效率,規劃修正都市更新事業及權利變換計畫內有關費用提列總表。

都更處指出,「都市更新事業及權利變換計畫內有關費用提列總表」,是因應內政部修正發布「土地複丈費及建築改良物測量費收費標準」及台北市政府公告發布「防災型都更專案計畫」配合實務執行等滾動檢討修正,經送入北市府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通過,12月生效。

此外,近幾年受物價上漲、缺工缺料,導致建物實際成本未能反映真實狀況,修正通過都更費用提列總表,讓建商願意進場,減少因成本過高,而無法興建或有爛尾樓等狀況。

都更處表示,此次修正通過都更費用提列總表有4項重點,包含配合內政部修正土地複丈費及建築改良物測量費收費標準,反映地政機關實際作業規費。

其次,為因應全球原物料上漲及營造工程物價指數調整,修正如公共設施開闢費用等單價,反映物價調整及貼近實務需求。

第3項為考量實務執行及防災型都更專案計畫公告發布,新增相關建築容積獎勵標章、耐震標章特別監督人費用等,盼強化建物耐震安全及品質;最後是針對大眾運輸導向申請開發許可地區細部計畫案,新增回饋代金或增額容積費,讓實施者及審議有依循。

都更處指出,此次修正提列總表,未來在都更審議將要求實施者就成本提升效益納入估價考量,以反映房市價格及保障地主權益,12月正式生效,實際內容以公告為準。(編輯:李錫璋)1131008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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