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王鴻國新北17日電)新北市經發局今天表示,針對轄內商家於7月至9月間辦理運動商品專案抽查,總計抽查598件,其中146件標示不合格,不合格率達24.41%,已要求業者下架並限期改善。
經濟發展局發布新聞稿指出,這次專案抽查598件運動商品,共146件標示不合格,在球類、泳鏡、滑板等商品主要不合格原因為商品未標示「製造商或進口商(名稱、地址、電話)、製造年月、主要成分或材料、原產地及淨重、容量、數量或度量」等資訊;運動服飾類以未標示「製造商名稱、洗燙處理」為大宗。
經發局表示,針對本次抽查標示不合格商品,已依「商品標示法」、「服飾標示基準」等規定,要求業者下架並限期改善,逾期未改善者,將依法裁處新台幣2萬元以上至20萬元以下罰鍰,嚴重者將公告業者名稱。
經發局長盛筱蓉表示,無論何種商品流通進入市場時,皆應符合商品標示法及其他相關標示基準規定,商品標示完整才是對於消費者權利保障,民眾在購買相關商品時,應看清楚標示內容,拒絕購買來路不明、標示不全商品,以保障自身權益。(編輯:李錫璋)1131017
新聞來源:中央社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