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費開徵在即 高市府籲協助用於高碳排產業轉型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洪學廣高雄22日電)環境部近期完成碳費制度3項配套子法,徵收費率也隨之出爐,將針對排放量逾2.5萬噸產業收費。高市府今天表達支持,強調應合理運用徵收的碳費,協助高碳排產業轉型發展。

行政院環境部近期公布「碳費收費辦法」、「自主減量計畫管理辦法」,及「碳費徵收對象溫室氣體減量指定目標」完成碳費制度3項配套子法,與碳費徵收費率出爐,並針對排放量超過2.5萬噸產業徵收碳費,以促進減碳目標達成。

高雄市長陳其邁指出,碳費徵收來自於碳排放量超過2.5萬噸產業,應該把這些相關收取費用,用來補助、支持產業,提出更有效減碳計畫,或是發展新興減碳技術,以協助企業產業轉型,同時支持企業於轉型過程持續穩定營運,避免勞工失業等問題,促進社會公平。

陳其邁說,高雄針對氣候變遷是訂有淨零目標城市,根據「高雄市淨零城市發展自治條例」,明訂2030年減量30%與2050年達到淨零目標,未來將會逐步落實監管機制;碳費徵收能夠讓高雄產業在轉型過程中更加公平、更加可持續性,這不僅有助提升企業競爭力,也能為高雄綠色發展奠定基礎。

他也強調,將持續與中央政府及相關單位對話,協助產業度過淨零轉型與碳費徵收壓力,並透過「產業淨零大聯盟」輔導企業,提出自主減量計畫與減量指定目標,以取得碳費優惠費率,同時促進提升減碳成效。也透過淨零學院,提供碳盤查或減碳技術等相關課程,確保轄內產業在減碳行動中能夠獲得必要支持。

環保局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目前國內溫室氣體盤查是針對產業「範疇一」與「範疇二」進行計算,所以應優先調查產業碳排徵收、減量及轉型困難情形,提供相對應補助;特別是提出具體自主減量計畫企業,政府應予以資金和技術支持,促進其減碳效果提升,而非優先將碳費補助用於「範疇三」如交通、運輸等不同範圍,以符合碳費徵收公平性。(編輯:謝雅竹)1131022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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