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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潘欣彤連江縣26日電)針對南竿、北竿鄉近期桶裝瓦斯押金爭議,連江縣政府指出,傳統鋼瓶認定為用戶買斷,若因汰換等原因而更換複合式鋼瓶,則應重新支付押金。
連江縣議會第8屆第4次定期大會,本週為縣政總質詢,多位議員質詢瓦斯桶糾紛時指出,業者因瓦斯桶已達使用年限,或檢驗不合格等需汰舊換新,卻要求北竿鄉民眾購買瓦斯時,應配合更換為複合式鋼瓶,並支付2500元押金,地區民怨沸騰。
連江縣祕書長張龍德昨天回覆議員質詢時指出,與南北竿地區桶裝瓦斯業者了解後,縣府認定包含仍在使用中的傳統鋼瓶皆為民眾買斷,若因鋼瓶年限已達,或抽查不符合標準,需更換為複合式鋼瓶時,用戶應重新支付鋼瓶押金。
連江縣政府消費者保護官洪獻章今天接受議員質詢時回覆,依照107年公布之定型化契約,桶裝瓦斯業者向用戶收取押金時,需開立收據以資證明。用戶若不再向該業者購入瓦斯,可憑收據全額退還押金,依照現行費率,每桶押金為新台幣2500元。
洪獻章也說,為降低對民眾家計衝擊,與業者協調結果,民眾買斷的鋼瓶因無法使用而被汰換,若持有當年支付鋼瓶費用收據,可退還買斷費用,但若無收據,則扣除折舊費用後,退還新台幣200元。
洪獻章更提醒,除業者須依照定型化契約,承擔鋼瓶折舊、維護與檢測等費用外,民眾亦須主動索取並保存押金收據,以維自身權益。(編輯:張銘坤)113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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