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開放騎樓停放機慢車 114年1/1施行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張榮祥台南2日電)台南市政府今天表示,台南市預定明年1月1日起騎樓在保留1.5公尺供行人通行前提下,開放機慢車停放。

南市府交通局今天指出,現行中央法規禁止騎樓停放汽車;是否停放機慢車交由地方政府決定,因此台南市將施行騎樓開放機慢車停放。

交通局表示,騎樓停放機慢車頻受違規檢舉,可能衍生民眾對立困擾,交通局參考其他縣市作法,研議符合在地需求與民意措施,公告作業中,預定明年1月1日起開放騎樓停放機慢車。

交通局人員說,目前六都作法,台南市、台北市及新北市騎樓開放停放機慢車採「原則禁止、例外開放」,高雄市、台中市及桃園市則採「原則開放、例外禁止」,顯示各都因地制宜作法不同;但公告後,台南市將改為「原則開放、例外禁止」。(編輯:李亨山)1131202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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