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黃郁菁屏東縣10日電)屏東市鄭姓男子在透天厝飼養多隻鸚鵡,今年8月遭鄰居檢舉製造噪音。警方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新台幣2000元罰鍰,鄭男不服請求撤銷原處分,遭屏東地方法院駁回。
鄭男今天告訴媒體,已繳交罰款並移走大部分鸚鵡,目前僅留下2隻飼養。
屏東地院新聞稿表示,鄭姓男子以噪音無持續製造、已加強隔音設備及噪音須依環保局管制標準鑑定等理由,請求撤銷原處分。然而社會秩序維護法所稱噪音,是指噪音管制法令規定之管制標準以外,不具持續性或不易量測而足以妨害他人生活安寧聲音。
屏東地院指出,鄭男於警詢時坦承飼養約10對鸚鵡;檢舉人指述鸚鵡幾乎每天早上5時即開始慘叫,因此去看精神科吃藥,故報案希望能夠恢復安寧。縱使鄭男已加裝隔音設備,仍不足以避免產生噪音妨害公眾安寧。原處分於法並無不合,駁回請求、不得抗告。
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屏東分局表示,今年8月接獲檢舉,屏東市信義路段有住戶於透天厝飼養的鸚鵡頻繁發出叫聲,影響日常生活。員警實地訪查,並查訪周邊鄰居,認定鸚鵡叫聲確實影響一般民眾日常生活,已達妨害安寧程度,遂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製造噪音妨害公眾安寧裁罰2000元。
蔡姓獸醫師告訴中央社記者,大型鸚鵡智商較高,如果經常持續大聲鳴叫,飼主應注意鳥是否有身體不適導致躁動不安;如排除健康問題,應考量飼養環境是否太過單調無法滿足鸚鵡心理需求,可提供玩具轉移鸚鵡注意力,看能否改善大叫狀況。另外也可加強飼養環境遮光,如加裝遮光窗簾,等一般作息時間例如8時後再拉開窗簾,調整鸚鵡作息使其不要過早醒來鳴叫擾鄰。(編輯:謝雅竹)1131210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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