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趙麗妍台中23日電)財劃法修正案三讀通過,台中市分配粗估每年增加新台幣262億元。綠營議員指出,修法內容損害台中市政、市民權益;國民黨則認為,台中財政補助金額增加,建設指日可待。
立法院會20日在藍白立委聯手下,三讀修正通過已逾25年未修正的財政收支劃分法部分條文,台中市分配可望增加262億餘元。市長盧秀燕表示,財劃法修正後,中央一家拿6成5,地方22個縣市分3成5,雖分得不多,但會珍惜。
台中市議會今天進行總預算三讀會,臨時動議時,民進黨多名市議員抨擊修法過程漠視程序正義,指控修法內容嚴重損害台中市政、市民權益,要求召開臨時會,市府應說明如何編制增加的262億元預算。
民進黨市議員江肇國指出,台中市是六都中人口、面積排名第2的城市,修法結果每個台中市民的獲配金額比台北市足足少了近2萬元,修法後的總財政分配增加幅度,僅居六都第4。
民進黨市議員陳淑華表示,要求市府報告如何編列新增262億元預算,說明如何使用;民進黨市議員陳俞融提到,國民黨立委主張修法是為了擴大地方財源分配,提升地方財政自主能力,結果卻顯示台中市分配到的資源不足以反映城市規模與需求,地方建設一樣可能受到限制,也讓市民權益大打折扣。
台中市議會國民黨團書記長黃馨慧表示,財劃法通過後,台中財政預算每年可增加262億元,概念就是可以每年蓋個巨蛋外加一座綠美圖,或是每4年可建1條捷運路線。
黃馨慧表示,財劃法修法是中央職權,民進黨市議員若嫌台中分配金額太少,不檢討綠委不爭取地方分配金額,卻在議會質疑市府,十分矛盾,地方預算捉襟見肘,動輒上千億捷運預算負擔沉重,財劃法修正後,台中財政獲得補助金額增加262億元,健全路網指日可待。(編輯:陳仁華)1131223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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