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趙敏雅台北26日電)台北地檢署偵辦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京華城容積率案及政治獻金案,今天偵查終結起訴11人,其中柯文哲遭求刑28年6月,陳佩琪、黃珊珊與蔡壁如為證人身分,北檢偵辦後認為尚無犯罪嫌疑。
北檢上午召開記者會說明偵查結果,本次偵結範圍分4大區塊,包含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案、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支付競總員工薪資背信案及柯文哲政治獻金專戶申報不實案。
檢方認定,柯文哲涉嫌圖予財團百億不法利益並收受千萬賄賂,侵占數千萬政治獻金,針對收賄罪部分具體求刑15年、併科罰金5000萬元,褫奪公權10年;公益侵占捐贈民眾黨政治獻金部分求刑5年;公益侵占木可公司政治獻金部分求刑6年;眾望基金會背信部分求刑2年6月。
檢方指出,前台北市長辦公室主任李文宗擔任台北捷運公司董事長時,涉與柯文哲共同違背職務,以政治獻金之名收受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之不法賄賂,又以木可公司名義侵占數千萬政治獻金,且積極指示妹妹李文娟銷毀木可公司損益表,犯後態度不佳,依收賄、公益侵占、背信罪嫌,求刑17年4個月。
檢方表示,沈慶京涉嫌不法賄賂公務員柯文哲等人,以此圖得百億不法利益,且羈押庭訊時對法官嗆言「不會笨到用支票行賄」,挑釁司法、藐視法律,依行賄、圖利罪嫌,共求刑17年。
檢方查出,國民黨北市議員應曉薇涉收受沈慶京不法賄賂數千萬元,一度想從機場潛逃出境,形容她面對司法調查「不思悔改、惡性重大」,依收賄、洗錢罪嫌,共求刑16年6個月,褫奪公權10年。
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被控圖利,檢方考量彭振聲犯後坦承犯行,求刑6年,又於偵查中自白,請依法減刑後量刑3年,褫奪公權3年。
檢方認為,前北市都發局長黃景茂涉違背都市計畫專業,違背法令圖予財團百億不法利益,以圖利罪嫌求刑7年,併科罰金新台幣1000萬元,褫奪公權5年。
前台北市政府都委會執秘邵琇珮涉嫌圖利,北檢表示,邵琇珮偵查程序自始至終坦承犯行,犯後態度佳,請量處有期徒刑5年,又因偵查中自白犯罪,且符合證人保護法減刑事由,依法遞減至有期徒刑1年3月,併宣告緩刑2年。
會計師端木正涉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準文書罪嫌,檢方審酌他執業會計師達23年,竟虛偽登載且出具不實查核報告,違背會計師專業操守、戕害政治獻金公眾監督機制,推諉犯行,犯後態度不佳,求刑1年。
前鼎越開發董事長朱亞虎、威京集團法務經理陳俊源涉行賄罪,均獲緩起訴,處分確定後3個月內,須向公庫支付新台幣330萬元與120萬元。其餘被告吳順民、李文娟、張志澄等3人,北檢請求法院量處適當量刑。
檢方表示,柯文哲妻子陳佩琪、民眾黨立委黃珊珊與民眾黨前立委蔡壁如以證人身分到庭作證,協助釐清案情,尚無犯罪嫌疑。
另外,京華城董事長陳玉坤、應曉薇辦公室執行長王尊侃、應曉薇辦公室人員陳佳敏、木可公關公司會計何璦廷、端木正助理陳韋瑄等5人均因犯罪嫌疑不足不起訴。(編輯:吳協昌)1131226
新聞來源:中央社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