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趙麗妍台中8日電)謝姓男子今天到台中市梧棲區公所要申請急難救助,由於資料未準備齊全遭退件,疑心生不滿,持鞭炮到區公所前方燃放抗議;警方通知謝姓男子到案,將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送辦。
台中市政府警察局清水分局下午接獲報案後,通知謝姓男子到案釐清案情,依違反社維法「藉端滋擾住戶、工廠、公司行號、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規定,移送台灣台中地方法院沙鹿簡易庭裁定,可處3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1萬2000元以下罰鍰。(編輯:李明宗)1140808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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