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蔡孟妤高雄18日電)高雄市77歲潘姓婦人開車撞擊1輛機車,造成丁姓女機車騎士送醫不治。潘婦曾依規定換新駕照,但仍疑因身體不適肇事。市府交通局呼籲高齡駕駛者若身體不適就不要開車。
今天上午9時許,77歲潘姓婦人開車行經建國三路時因不明原因逆向闖對向車道,撞擊1輛機車並波及路邊轎車,並造成53歲丁姓女機車騎士送醫不治。
警方表示,潘婦酒測值為0,初步研判肇因為未依規定駛入來車道,詳細肇事責任仍需進一步鑑定分析。高雄區監理所向中央社記者證實,潘婦曾依規定到監理機構換發新駕照,駕照有效期限到明年7月。
對此,高雄市交通局表示,身體不適,比路況更致命。年長者常見慢性病、視力與反應力退化,若遇頭暈、胸悶、低血糖或藥物嗜睡,可能瞬間失控。
交通局呼籲高齡駕駛者出門前先問自己「今天適合開車嗎?」不舒服就改搭大眾運輸、計程車或請家人接送;家人多注意家中長輩的身體健康,關懷長輩開車或騎車出門的安全性,若身體不適不宜駕駛,家人也要勇敢勸阻。
台灣現行規定高齡換照為75歲以上駕駛每3年換照1次,且須通過體格檢查、認知功能測驗。明年5月起,滿70歲以上的長者,等監理所、站通知才需換照。(編輯:李淑華)1141218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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