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23日電)台北市衛生局今天表示,為執行114年中藥專案抽驗計畫,至北市中藥販賣業藥商、中醫醫療機構隨機抽驗市售中藥材55件,計有3件品質檢驗不合規定,包含1件何首烏、2件天花片。
台北市衛生局發布114年中藥專案抽驗計畫執行結果,共隨機抽樣55件市售中藥材,依據藥材屬性,品質檢驗項目包含藥材鑑定、重金屬、二氧化硫、農藥殘留及黃麴毒素。
衛生局說,品質檢驗結果有3件不符合規定,包含1件何首烏及2件天花片,不符合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鑑定檢驗指標成份及基原的規定;續驗天花片二氧化硫含量,檢出441ppm及579ppm,不符限量基準400 ppm,而這件何首烏來源廠在新北市、2件天花片來源廠在高雄市,已移請所轄衛生主管機關依法核處。
衛生局說明,中藥材摻雜異物,屬藥事法所稱「劣藥」,依藥事法第21條第3項及第90條規定,製造或輸入劣藥者,可處新台幣10萬以上、5000萬元以下罰鍰;販賣、供應或調劑者,可依同法處3萬以上、2000萬元以下罰鍰。
此外,衛生局說,依「中藥材飲片之標籤或包裝應標示事項處理原則」查核標示,則全數合格。(編輯:張銘坤)1141223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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