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黃旭昇新北23日電)新北市教育局表示,已依教育部規定推動書包安全檢查新制,須具體事證與合理懷疑才能啟動檢查;另強化求救鈴、監視系統及跨局處校安機制,縮短通報與應變時間,提升防護能量。
新北校園割頸命案今天二審宣判,判處行凶少年12年、少女11年徒刑。被害人家屬日前向市府申請國家賠償,主張教育局怠忽校安預防作為。
對於校園安全的改進,新北市教育局今天回覆中央社記者詢問表示,依教育部頒訂注意事項,學校檢查書包或人身安全時,須兼顧人權、正當程序與校安;原則上不實施全面、無差別檢查,而是在具體事證及合理懷疑特定學生可能攜帶危險物品或涉及犯罪時,啟動必要、適度的安檢。各校目前反映,推動新制未出現重大困難。
教育局說,為協助第一線學務與導師熟悉新制,建置系統提供即時查詢與法規重點,協助教師在實務中,兼顧學生權益與校園安全的專業判斷。
至於硬體設施,教育局說,持續優先補助監視系統與緊急求救鈴,讓學校即時掌握異常狀況,縮短通報與應變時間。
各校可依校園規模、動線及風險評估提報需求,優先設置於校園死角、地下室、停車場及操場周邊等活動頻繁區域。
此外,新北市成立「校園安全輔導團」,跨局處結合警察局檢測評估全市340所學校治安弱點與死角,並要求學校與警方提高聯合巡查頻率,同時建立轄區派出所校安LINE群組,強化即時通報與應變。
教育局說,鼓勵師生使用手機視訊報案系統,也加強校園安全演練,滾動修正「校園周遭治安斑點圖」,以降低校安風險。(編輯:吳素柔)1141223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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