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鄭維真彰化29日電)彰化縣政府為提升村里服務效能,並落實淨零碳排目標,推動各鄉鎮市公所電動機車補助計畫,公所可依地方特性及需求採購村里業務公務電動機車,每輛補助上限新台幣6萬2000元。
彰化縣政府今天舉行「電動機車新上線、村里服務更升級-彰化縣政府補助各公所村里業務公務電動機車記者會」,彰化縣長王惠美及多位鄉鎮市長、民意代表與會。
王惠美表示,村里長協助民眾處理各項需求,配合政令宣導、關懷弱勢、災害防治等,常被民眾稱為土地公、土地婆。
王惠美說,公務電動機車除支持基層工作,也與行政院2050淨零排放運具電動化及無碳化關鍵戰略,及彰化縣推動淨零碳排、永續發展目標緊密結合;據環境部估算,一輛傳統燃油機車汰換為電動機車可減碳約2.3公噸,村里業務導入電動機車,累積減碳效益有助降低空氣污染。
王惠美指出,公所可依需求採購村里業務公務電動機車,全縣591村里,每輛補助上限新台幣6萬2000元,總經費3664萬2000元,將低碳交通落實於各村里公共服務。
縣府民政處表示,村里長總在縣政服務最前線,是政府最重要支柱,縣府為提升行政效率及守護環境,補助採購公務電動機車,將持續與各公所及村里長攜手提升公共服務及永續發展。(編輯:陳清芳)1141229
新聞來源:中央社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