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2鄉3豬場違規廚餘餵豬 重罰共計300萬元

屏東2鄉3豬場違規廚餘餵豬 重罰共計300萬元 | 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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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黃郁菁屏東縣31日電)屏東縣政府日前查獲九如鄉2處豬場、崁頂鄉1處豬場,違規以廚餘養豬,今天公布裁處結果;九如2家為同家族經營、共罰新台幣240萬元,崁頂鄉小規模豬場也重罰60萬元。

屏東縣動物防疫所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為防範非洲豬瘟疫情風險,縣府持續加強聯合稽查列管再利用檢核養豬場,5日查獲九如鄉2場違規使用高雄市廚餘餵養豬隻,2場為同家族經營,違規情節重大,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各裁處100萬元、飼料管理法各裁處20萬元,合計重罰240萬元,並取消禁用廚餘期間飼料差額補助及廚餘清運油資補助。

動防所說明,九如鄉梁姓業者養豬場為再利用檢核養豬場,藉由清運廚餘機會將高雄市餐廳、學校及團膳業者等廚餘運至豬場門口停放,現場查獲車上廚餘桶30桶,僅剩餘12桶內仍有廚餘,其餘均倒入蒸煮槽蒸煮。

動防所指出,梁姓業者養豬場對面為陳姓業者養豬場,2場分別飼養1980頭及1610頭豬,負責人為母女關係,陳姓養豬場並未取得再利用資格,卻藉由地下暗管接收梁姓養豬場蒸煮後廚餘,為惡意違規導致重大防疫破口。

至於崁頂鄉陳姓業者養豬場,動防所表示,縣府2日接獲通報,此豬場飼棟舍外放置廚餘桶供民眾丟置家庭廚餘,稽查人員發現,飼料槽有餵飼後明顯殘渣,且棟舍外廚餘桶內仍有殘存廚餘,餵飼事實明確,裁罰60萬元。

動防所表示,陳姓養豬場飼養頭數58頭,依現行法規不得使用廚餘餵養,且被列為追蹤稽查對象,農業處曾多次前往現場查訪,陳姓養豬戶無視法規,被查獲現場以廚餘混合飼料餵食、躲避稽查,違法行為對屏東縣非洲豬瘟防疫造成危害甚鉅。

屏東縣非洲豬瘟災害應變中心強調,目前仍維持「全面禁止使用廚餘養豬」政策,縣府將持續提升查核強度,以確保養豬產業安全;呼籲業者務必遵守規定,若心存僥倖、惡意違規,不僅將面臨最高額裁罰,屬危害整體產業安全重大違法行為,更將依法嚴辦、絕不寬貸。(編輯:陳仁華)1141231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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