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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吳玟嶸金門17日電)有民眾質疑金門1名替代役男不應穿著警察制服。警方表示,該役男原為派出所員警,現服警察役,當天因便宜行事穿著服警職時配發雨衣,已依規定申誡1次,並要求服裝應依規辦理。
有民眾在Threads發布影片,影片拍攝到1名警員與1名穿著警方外套的替代役男一同處理勤務。拍攝影片的民眾質疑,替代役不能穿警察制服,並認為該役男仿冒警察身分。
金門縣警察局金湖分局透過文字稿說明,該名替代役男原是金湖分局金湖所員警,目前在金湖所服替代役警察役。14日金湖所警員與役男前往新湖漁港處理糾紛案件,役男在旁協助警員處理糾紛時,遭民眾質疑非具警察身分穿著印有警察字樣及臂章防水透氣雨衣。
金湖分局表示,經查當天役男穿著制服符合「內政部替代役警察役役男服勤管理要點」規定,但因禦寒需要,便宜行事穿著服警職時配發的防水透氣雨衣,造成民眾誤解,確有不妥之處。金湖分局已予以申誡1次處分,並要求役男服勤及服裝應依規定辦理。(編輯:黃世雅)1150117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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