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國門開放 海關籲入境勿攜帶豬肉及其製品

中央社  / 台北市

(中央社記者張璦台北11日電)邊境逐步開放,財政部關務署提醒,民眾自海外入境務必注意,切勿攜帶豬肉及豬肉製品等應施檢疫物;據統計,今年1至9月,海關查獲161件入境旅客違規攜帶案、總重達125公斤。

10月13日起入境者免除居家檢疫,關務署表示,隨著邊境逐步開放,今年入境旅客人數逐漸增加,海關查獲入境旅客違規攜帶豬肉及豬肉製品案件也逐步攀升;根據關務署統計,光是今年1月至9月查獲161件、125公斤,件數已超過去年全年查獲的47件。

關務署持續與行政院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等機關合作,對郵包、進口快遞貨物及來自非洲豬瘟高風險地區入境旅客行李,全面執行X光儀檢,並特別對來自非洲豬瘟疫區國家貨物加強查驗。

據海關統計,今年1月至9月共查獲豬肉及豬肉製品689件、622公斤,查獲物品以豬肉火腿腸及月餅等含豬肉烘焙製品為大宗,其中多件貨品經防檢局檢驗帶有非洲豬瘟病毒,1至9月查獲豬肉製品驗出非洲豬瘟陽性59件、100.69公斤,顯示近來國際非洲豬瘟疫情仍十分嚴峻,邊境防疫不容稍懈。

關務署提醒,民眾自海外返鄉入境時,千萬不要攜帶豬肉及豬肉製品等應施檢疫物,也請告知境外親友切勿攜帶或寄贈,一旦查獲,均移由防檢局依法裁罰。

關務署表示,以攜帶來自非洲豬瘟疫區豬肉及其製品為例,初次查獲即處新台幣20萬元罰鍰,外來人口如未繳清罰鍰,即拒絕入境,呼籲民眾勿以身試法,攜手防堵非洲豬瘟等動物傳染病入侵,維護台灣畜牧及相關產業。(編輯:張均懋)1111011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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