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 台北市
(中央社記者曾智怡台北17日電)為持續開發多元電源及電網,確保穩定供電,台電預定11月中發行111年度第6期無擔保普通公司債新台幣112億元,因應興達電廠燃氣機組更新改建計畫、大潭電廠增建燃氣複循環機組發電計畫及林口電廠更新擴建計畫等。
台電今天透過新聞稿指出,本次公司債發行條件如下,第一, 3年期無擔保普通公司債,利率1.85%發行14億元,採固定利率計息,每一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還本;第二,5年期無擔保普通公司債,利率1.95%發行77億元,採固定利率計息,每一年付息一次,自發行日起屆滿第4、5年各還本1/2。
第三,10年期無擔保普通公司債,利率2.15%發行21億元,採固定利率計息,每一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還本;第四,本期公司債的發行須經申報生效後確定。(編輯:張均懋)1111017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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