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 台北市
(中央社記者曾智怡台北1日電)油電等國營事業輪班人員「夜點費」未納入退休金計算,長年下來勞資爭議頻傳;經濟部官員透露,行政院已同意經濟部所屬事業將夜點費納入計算退休金,退休5年內人員也適用,新制度今天生效。
新制上路後,4家國營事業現職人員每年增加新台幣7000萬退休金支出,隨勞退舊制人員逐年退休,將降低至每年約4000萬。
經濟部官員說明,國營事業須有夜間輪班人員配合電廠、煉油廠、天然氣廠及石化廠等生產單位24小時運轉操作,為體恤輪班人員夜間辛勞,各事業早年即有為這些員工準備宵夜或點心,並於民國37年改以現金發放「夜點費」,屬於「勉勵與慰勞」性質,並未納入退休金計算。
不過,長期下來,員工與公司夜點費爭議頻傳,「退休之後還要彼此訴訟、打官司」,其中員工勝訴比例較高,因司法判決多認為,「夜點費」雖為非固定收入,但國營事業輪夜班是常態,既然是常態加給,就應認定為薪水。
官員指出,經與國營事業協調數次,彙整出兩項特點,第一,有「夜點費」員工都是在第一線輪夜班的關鍵基礎設施操作人員;第二,若員工一退休就提告公司,工會理事長坦言嚴重影響大家工作士氣。
基於上述,將夜點費納入計算退休金可避免勞資持續爭訟,此做法已獲得各事業工會一致支持,行政院也在10月27日同意,新制度今天生效。
根據估算,4家國營事業現職人員每年增加7000萬元退休金支出,且隨勞退舊制人員逐年退休,這增加金額也降低至每年約4000萬元;官員補充,退休5年內人員也會適用此制度,但至於是否一次性給付、金額多寡仍待確認。(編輯:趙蔚蘭)1111101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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