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前10月開罰2.08億 年減逾2成

金管會前10月開罰2.08億 年減逾2成 | 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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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  / 台北市

(中央社記者謝方娪台北8日電)金管會今年前10月開罰新台幣2億849萬元,年減24.15%,金融業及上市櫃公司罰鍰金額全較去年同期下滑;挨罰最重苦主為開發金,因公司治理問題遭金管會重罰2000萬元。

金管會今天公布,今年前10月合計開罰2億849萬元,相比去年同期開罰2億7488萬元,年減逾2成。金管會自2019年起全年罰鍰連年突破3億元,金管會今年全年罰鍰若未破3億元大關,將創至少4年新低。

銀行局前10月開罰17件、年增7件,罰鍰金額9103萬元,年減186萬元、減幅2%。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童政彰分析,開罰件數較去年同期增加,主因今年違反個資法處分案件較多,不過違反個資法罰度相對較低,因此罰鍰金額反而較去年同期下降。

保險局前10月開罰58件、年減5件,罰鍰金額6610萬元、年減3930萬元,金管會保險局主秘蔡火炎表示,主因今年保險局開罰案件,相對沒有像去年有單筆特別高的情形。

證期局前10月對證券期貨投信投顧業開罰30件、罰鍰金額1936萬元,件數年減24件、罰鍰金額年減1530萬元,開罰件數及金額雙雙走降;另證期局對上市櫃公司開罰155件、罰鍰金額3200萬元,件數年減30件、罰鍰金額年減993萬元。

證期局前10月合計對所轄金融業及上市櫃公司開罰185件、年減54件,罰鍰5136萬元、年減近33%。

金管會同時公布業務三大局前10月開罰最重名單,銀行局出手最重案件是開發金因公司治理缺失挨罰2000萬元;其次是永豐銀行勸誘客戶借錢投資,挨罰1800萬元;第三是台灣銀行行員挪用客戶款項,挨罰1400萬元。

保險局開罰最大案同樣與開發金大股東介入公司治理有關,開發金子公司中國人壽因此挨罰600萬元。

另有4家業者同遭保險局開罰300萬元,分別為新光人壽公司治理及不動產投資缺失案、宏泰人壽不動產投資即時利用缺失案、台新銀行保代業務缺失案及台灣人壽投資型保單缺失案。

證期局今年出手最重的案件,是瀚亞投信劉姓前投資長透過人頭戶買進特定個股,再指示公司基金及全委經理人買入拉抬股價,並透過人頭戶出脫股票牟利,瀚亞投信因此挨罰400萬元。

其次是丹尼爾投顧多次將自有資金貸與他人,因累犯遭加重開罰300萬元,第三是開發金公司治理欠佳系列案,子公司凱基證券內控未有效運作,挨罰240萬元。(編輯:楊凱翔)1111108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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