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 台北市
(中央社記者謝方娪台北15日電)媒體報導,為避踩兩岸法令雷區,富邦人壽認賠出脫哈爾濱銀行持股。富邦金證實,自2020年起,因公司無法配合大陸法規出具股東持續增資承諾函,除陸續處分持股,已透過投行探詢可能的鉅額交易對手。
鏡週刊報導,處於虧損狀態的中國哈爾濱銀行,日前被中國官方要求增資,持有超過5%股權的富邦人壽也獲通知參與,但因金管會曾發文要求壽險海外投資不應負增資義務,為避踩兩岸投資法令地雷,富邦人壽只好出脫持股。
富邦金回應,依中國「商業銀行股權管理暫行辦法」規定,持有商業銀行股份總額逾5%的主要股東,應根據監管規定承諾在必要時向商業銀行補充資本;但依金管會2018年8月22日函令意旨,保險業從事大陸地區證券集中市場股票交易,不宜負有增資義務限制。
富邦金進一步指出,自2020年起,因公司無法配合大陸法規出具股東持續增資承諾函,公司除已持續在公開市場上逐步賣出哈爾濱銀行股票外,並已透過投行探詢可能的鉅額交易對手。
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張玉煇今天在例行記者會提出3點說明,首先,2018年8月函令主要是考慮保險業在集中市場買賣股票是一種財務性投資,若保險業負擔增資義務,將不符合資金安全性、變現性及流動性規範。
其次,針對外界關心有多少壽險公司受此函令影響,目前除了富邦人壽,沒看到其他保險公司有類似情形。
第三,在集中市場買賣股票,投資及處分都不必經過金管會同意,富邦人壽是依自身投資判斷,因無法符合中國新規定出具增資承諾,因此決議處分持股。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童政彰說明,此投資主體為富邦人壽,因持股哈爾濱銀行達5%以上,中國地區要求富邦人壽增資,富邦人壽認為此為財務性投資,不參與此次增資,並陸續認列損失;至於金控是否有落實對子公司管理責任,銀行局將進一步了解再對外說明。(編輯:楊蘭軒)1111115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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