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 台北市
(中央社記者潘姿羽台北6日電)審計部表示,針對國發基金投資如興踩雷案,去年已建議評估退場;國發基金對此作出4點說明,強調已由投保中心代為進行團體訴訟.也將適時採取必要措施或釋股策略維護權益。
如興爆發重大財務危機,導致國發基金慘賠。審計長陳瑞敏今天表示,針對如興案,審計部從民國109年開始,連3年都提出審計意見,去年就建議國發基金評估退場,未來會針對此案作專案查核,如果有不法會移送檢調。
國發基金傍晚作出4點回應,首先,國發基金訂有直接投資事業退場機制,每年得定期或視必要,依遴選釋股標的原則,提請釋股政策評估會議審議釋股優先順序,並提報投資評估審議委員會審議釋股方式、釋股底價及釋股期間,以及在辦理釋股作業後,提報管理會。
第二,國發基金在108年2月釋股政策評估會議時,就同意優先釋股如興公司,並訂定釋股時機、釋股方式與釋股底價;不過如興公司遭逢檢調單位調查,股價始終低於釋股底價,因此未能順利完成釋股。
第三,109年至111年間,因COVID-19疫情延燒,加上111年台股表現低迷,國發基金為了避免影響股市波動,暫緩執行退場機制;此外,如興公司未依法令期限辦理財務報告公告,台灣證券交易所公告其上市有價證券自111年8月18日起停止在證券集中交易市場買賣,因此國發基金目前無法順利執行釋股作業。
第四,國發基金為維護投資權益,已經參與投保中心受理如興公司公開說明書不實案的投資人團體求償登記,並由投保中心代為進行團體訴訟。
國發基金表示,未來將持續注意公司營運狀況、資本市場交易情形,適時採取必要措施或釋股策略,以維護投資權益。(編輯:林淑媛)1111206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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