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頭帳戶涉法律責任 銀行明年首季完成存摺加註警語

人頭帳戶涉法律責任 銀行明年首季完成存摺加註警語 | 華視新聞
示意圖,非當事畫面。(圖/資料照)

中央社  / 台北市

(中央社記者謝方娪台北6日電)為打擊犯罪,金管會多管齊下,除了強化銀行對第三方支付業者虛擬帳號控管,金管會要求銀行明年3月底前以適當方式在存摺加註警語,提醒客戶人頭帳戶所涉法律責任。

金管會主委黃天牧7日將赴立法院財政委員會,針對「阻斷詐欺金流,跨部會施政整合、規劃與執行成效檢討」進行專題報告。

根據金管會書面報告,為防堵詐騙,金管會已要求銀行強化異常性交易態樣監控、強化銀行對虛擬帳號服務的風險管理、網路銀行及行動銀行辦理匯款或轉帳時應增設警語、加強網路銀行約定轉帳控管等。

除此之外,在與執法機關合作方面,金管會請金融機構落實執行臨櫃關懷提問,2017年至2021年間,金融機構因客戶臨櫃關懷提問通報警察機關,有效防止民眾財產免遭詐騙損失案件總計1萬91件、金額達新台幣42.13億元。

近期金管會對國銀辦理金檢,發現有第三方支付業者利用虛擬帳號服務收取疑似詐騙資金情事,金管會已在10月19日將第三方支付業者涉及疑似洗錢交易態樣移請數位發展部參考,並請銀行公會建立第三方支付業者及賣家異常交易態樣。

為精進網路銀行及行動銀行警示效果,金管會要求銀行今年12月底前於轉帳頁面外增加防詐騙提醒事項或警語,並放大警語文字或以不同顏色、粗體提示,客戶單日進行相同轉帳交易時,應有提醒客戶確認機制。

此外,金管會要求銀行2023年3月底前以適當方式在存摺完成警語加註,提醒客戶人頭帳戶所涉法律責任,併請銀行公會將存摺加註警語一事,研議納入「防杜人頭帳戶範本」。

至於日前台灣發生詐騙集團囚虐案,詐騙集團騙走受害者帳戶作為人頭帳戶,以進行洗錢等不法用途,金管會已請銀行公會儘速針對存款帳戶被司法警察機關通報列為警示前的異常徵兆蒐集態樣,並請警政署提供犯罪偵查新型態犯罪態樣,供金融機構納入內部強化控管機制。(編輯:潘羿菁)1111206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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