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鍾榮峰台北16日電)台灣期貨交易所今天表示,春節假期休市12天,鑒於以往春節假期調高保證金作法,這次春節假期調高股價指數類契約、匯率類契約、商品類契約及標的證券為受益憑證的股票類契約保證金,以今天保證金為基礎調高約10%。
期交所透過新聞稿指出,因應國際金融市場在國內期貨休市期間可能發生價格波動,以往春節假期採行調高保證金作法,有助確保市場運作安全,強化期貨市場風險承受度。
期交所也提醒交易人,注意春節假期期間國際行情變化及持有部位狀況,並適時繳存足額保證金。
期交所今天公告股價指數類契約、匯率類契約、商品類契約及標的證券為受益憑證的股票類契約保證金調整後金額,實施期間為17日(春節前最後交易日)一般交易時段結束後生效,預計30日開紅盤日再視市場狀況公告31日一般交易時段結束後起上述各契約保證金適用金額。
期交所也提醒交易人注意,17日是期貨集中交易市場農曆春節前最後交易日,當日下午3時開始盤後交易時段,仍將交易至次日上午5時。交易人於17日一般交易時段收盤後未沖銷部位及當日盤後交易時段新增部位,應以調高後原始保證金數額計收。(編輯:蘇志宗)1120116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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