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資外洩最高僅罰20萬元 鄭文燦:擬修法提高罰則

個資外洩最高僅罰20萬元 鄭文燦:擬修法提高罰則 | 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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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蘇思云台北10日電)近期個資外洩事件頻傳,行政院副院長鄭文燦今天表示,兩大工作要在最短時間內落實,一是個資法罰則現行為新台幣2萬元到20萬元,將推動修法提高,二是個資保護獨立監督機制會在修法中落實。

國家資通安全研究院(資安院)今天上午舉行揭牌典禮,總統蔡英文、行政院副院長暨資安長鄭文燦、數位發展部部長同時也是資安院董事長唐鳳等多位部會首長親自出席。

鄭文燦致詞時表示,蔡總統上任後針對數位轉型、數位韌性跟數位永續3大目標,在過去6年多來,台灣在數位建設投資遠勝於過去。數位部的成立,能做到數位培力、資安保護以及數位韌性等目標,今天資安院的成立,也是資安國家隊集武林高手之大成,希望各種武術跟兵器都要會用,資安即國安,期盼台灣未來個資保護能做得更好。

鄭文燦指出,國家關鍵基礎建設、大型資訊系統,必須要用新的觀念加以維護,蔡總統已經請行政院在資安軟硬體預算、專責人力、跟所有資料存取及作業SOP,都要建立新的制度,相信數位部可以做得很好。

鄭文燦也特別感謝前行政院長蘇貞昌,核定資安院相關預算跟人力,行政院長陳建仁一上任也交代,資安法跟個資法都要落實。

鄭文燦指出,最近有幾件重大的個資外洩事件,不管公私部門,會按照蔡總統指示,迅速有效解決,並採取事前防護、事後處理兩大方式。

政院已經擬定新的做法,例如這次共享汽車服務iRent個資外洩事件,3天內由行政檢查小組會同資安院進行行政檢查,10天內針對個資外洩做成調查報告,事件2週內要做成處分決策。

此外,鄭文燦也說,公私部門都要更重視個資保護,個資法過去10年未修,目前罰則為2萬元到20萬元,經評估以後,國發會跟數位部都覺得罰則太輕,會推動修法,提高罰則。

第二,憲法法庭已經判決,明年8月前要針對個資保護有獨立監督機制,會在個資法修法中落實,2大工作一定會在最短時間落實。(編輯:楊蘭軒)1120210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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