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社宅興建 國產署匡列、保留逾112公頃土地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張璦台北15日電)社宅興建進度受矚,財政部今天表示,截至1月底,國產署規劃以出租、捐贈和出售方式,提供約37.2公頃土地、102筆房屋給內政部住都中心興辦社宅,並保留75.08公頃國有地給營建署及地方政府辦理社會住宅先期規劃。

今天有立委召開「社宅進度大落後,國有地標租助炒房?」記者會,質疑財政部國產署辦理招標設定地上權事宜。

國產署發布新聞稿說明,國有土地是全體國民所有,經營管理的利益歸全民共享,應配合公共利益、國土復育、環境保護等政策目的,並應彈性運用土地使用權,以多元釋出方式,創造永續財源。

國產署表示,截至今年1月底,配合內政部指示國家住都中心興辦社會住宅,國產署規劃提供出租25處、10.34公頃土地;捐贈73處、17.12公頃土地,及102筆房屋;出售21處、9.73公頃土地給住都中心。

目前國產署已出租9處、捐贈21處、出售15處土地,及捐贈102筆房屋。

此外,國產署配合保留578筆國有土地、1處國有房地(土地面積75.08公頃,房屋13戶)供內政部營建署及地方政府辦理社會住宅先期規劃。

除上述依內政部規劃需求,保留國有土地暫不活化利用,國產署表示,111年起針對選定招標設定地上權的土地,屬住宅區且符合社會住宅興建條件者,也會先徵詢中央及地方主管機關,確認無使用需求,才續行招標相關作業。

國產署表示,111年辦理5批次招標設定地上權作業,其中屬住宅區的27處土地,都已徵詢住宅主管機關評估,沒有興建社會住宅需求。

針對記者會中所提陸軍保養廠(即六張犁營區),國產署指出,其中為「第3種住宅區(特)」部分,區分為A、B、C、D、E5處基地;其中A(約0.56公頃)、B(約0.9公頃)基地已由台北市政府興建社會住宅。

其他基地部分,國產署110年1月27日邀集營建署、住都中心、國防部軍備局及台北市政府等單位研商,取得共識,為解決政府推動社宅政策需求,並兼顧國家整體財政目的,D(約1.2公頃)、E(約0.83公頃)基地由住都中心評估規劃興辦社宅。

至於C(約1.59公頃)基地,由國產署依國有財產法等相關規定,以公開招標設定地上權方式活化運用,標脫後的權利金及地租收入,可挹注國軍老舊營舍改建基金。(編輯:潘羿菁)1120215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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