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銀行捲入詐貸案卻未發布重訊 金管會要釐清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謝方娪台北23日電)一名金姓女子涉向4家銀行詐貸達新台幣2億餘元,檢調懷疑有銀行員內神通外鬼,啟動搜索並約談銀行員,但其中有兩家民營銀行未遭媒體披露、未發布重訊也未向金管會通報重大偶發事件,金管會表示將去釐清。

檢調發現,一名金姓女子涉嫌向4家銀行詐貸達2億餘元,台北地檢署懷疑有銀行人員涉案,近日指揮調查局兵分11路搜索並約談數名銀行員。媒體披露,4家銀行中,包括華南銀行、彰化銀行,以及另兩家民營銀行,但未被揭露名字。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童政彰今天在例行記者會表示,針對此案,因媒體目前僅報導2家,即華銀及彰銀,華銀及彰銀因相關事件被媒體披露後有影響銀行信譽之虞,依照規定向金管會通報重大偶發事件。

按照規定,銀行向金管會通報重大偶發事件,隔日起7個營業日內必須向金管會函報詳細資料。

童政彰指出,涉及華銀及彰銀部分,經初步檢視業者通報內容,相關案件是發生在2015年、2016年間的舊案,當時業者同樣有依規定通報金管會。

至於另兩家未被揭露的民營銀行,童政彰直言,兩家民營銀行至目前為止並未向金管會通報重大偶發事件,金管會已掌握是哪兩家業者,因此事還在警方偵辦階段,金管會不宜主動揭露是哪兩家民營銀行;不過,金管會將要求兩家民營銀行必須向金管會通報重大偶發事件。

此外,媒體質疑,兩家民營銀行若有遭檢調搜索,為何未見發布重大訊息,童政彰坦言,若屬於公開發行公司,應遵循相關規定,「金管會將一併釐清」。(編輯:蘇志宗)1120223

新聞來源:中央社



新聞關鍵字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