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謝方娪台北30日電)為防止建商推預售屋後跑路,導致買家承擔損失,外界呼籲強化預售屋信託機制。金管會表示,預售屋信託機制目的主要是確保興建資金專款專用,事實上不具有履約保證功能,已建請內政部強化規範。
建商推預售屋,卻不乏爛尾案例,讓消費者承擔損失。外界關注,為防止建商跑路或倒閉損害消費者權益,政府是否應強化預售屋信託機制,例如落實契約專戶專款價金管理、限制動支時點等。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林志吉今天在例行記者會說明,內政部於2011年起實施預售屋履約保證機制,其中,受託銀行辦理相關履約保證機制的不動產開發信託及價金信託,所涉及買方繳付價金可運用範圍或相關信託受益權可歸屬於買方的相關條件,是依內政部對預售屋的相關規定辦理。
林志吉指出,預售屋信託機制目的主要是要確保興建資金可專款專用、避免建商挪作他用,事實上並不具有履約保證功能;為強化預售屋承購戶權益保障,信託公會有研議相關研究報告,金管會並已建請內政部強化相關規範。
他提到,內政部去年12月邀集行政院消保處、法務部及相關部會和公會召開「健全預售屋履約擔保機制座談會」,與會代表提出信託機制強化措施,包括建議買方繳付價金設立獨立控管帳戶或針對價金動支用途範圍及動支時點作出限制等,內政部於座談會後表示將彙整各單位意見,研擬規劃可行處理對策。
此外,本國銀行對新南向國家授信總餘額呈現下降,林志吉說明,主要是有借戶清償聯貸案借款,加上升息加速借戶還款、屆期不再續借等;若將時間線拉長,對比2017年底國銀對新南向國家授信餘額約新台幣9000億元,今年2月底為1兆4877億元,仍大幅增長。(編輯:楊蘭軒)1120330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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