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劉千綾、曾智怡台北27日電)台電4月調高「即時性調整用電」保證型用戶收購價,經濟部長王美花表示,調漲是為了反映電價和廠商營運成本,此機制可為供電提供更多保險,但今年為止尚未啟動,強調沒有需要不會啟動相關機制。
台電推動需量反應,以電費扣減為誘因促使用戶抑低用電,包括需量競價、計畫性調整用電措施、即時性調整用電措施等多元措施;其中,參加「即時性調整用電」保證型用戶,在供電緊急時使用自備發電機、或調整製程減少用電,台電4月1日將每度收購費(電費折扣)從新台幣12元調至14元。
王美花今天出席論壇活動前受訪表示,調高即時性調整用電保證型用戶收購價,是反映電價調漲成本,另外廠商在緊急狀況下配合的成本也較高。
她指出,即時性調整用電機制可為供電提供更多保險,但今年目前為止還未使用。
此外,台電近日表示,去年負載突破4000萬瓩,隨著供電量提升,供電裕度以百分比計算恐失真,根據評估,備轉容量合計約280萬瓩就已足夠。
不過在野黨質疑是「為缺電找台階下」,王美花表示,因用電量逐年增加,專家和學者曾建議,備轉容量要從百分比轉變為定量,經濟部會再邀集專家討論。
另外,台電近日啟動需量競價、向民間買電,媒體關切供電穩定,王美花重申,需量競價機制存在已久,2015年推動時就有過10元買電狀況。(編輯:潘羿菁)1120427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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