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謝方娪台北4日電)金管會規定符合近3年財報曾虧損等6大條件公司,必須在股東會年報強制揭露個別董事監察人酬金,金管會表示,今年至少有418家上市櫃公司編製2022年股東會年報,須揭露酬金資訊。
股東常會旺季即將來臨,金管會證期局主秘黃厚銘今天在例行記者會提醒公開發行公司,若符合6大條件任一項,必須在股東會年報強制揭露個別董監酬金。
第一,最近3年度財報曾虧損,但最近年度已有稅後淨利且足以彌補累積虧損者不在此限;第二,公司治理評鑑結果屬最後一級距或最近年度曾遭變更交易方法、停止買賣或終止上市櫃。
第三,最近年度董事監察人持股成數連續3個月不足;第四,最近年度任3個月董事監察人平均設質比率大於50%。
第五,全體董事監察人酬金占稅後淨利超過2%,且個別董事監察人酬金超過新台幣1500萬元;第六,非主管的全時員工薪資平均未達50萬元。
若符合第一項或第二項條件的公司,還必須個別揭露前5名酬金最高主管,例如總經理、副總經理、執行長或財務主管等經理人的酬金資訊。
根據金管會統計,有652家上市櫃公司編製2021年股東會年報有強制揭露個別董監酬金,有557家因符合第一項或第二項條件,因此額外個別揭露前5位酬金最高主管酬金資訊。
若僅從第二項條件檢視,有418家上市櫃公司因公司治理評鑑結果屬最後一級距或最近年度曾遭變更交易方法、停止買賣或終止上市櫃,今年編製2022年股東會年報必須強制揭露個別董監酬金。
黃厚銘也給予3大提醒,第一,董事長與總經理或相當職務者為同一人,或互為配偶或一親等親屬者,應在股東會年報說明原因、合理性、必要性及因應措施。
根據金管會掌握至今年4月25日止,有522家上市櫃公司董事長與總經理或相當職務者為同一人,或互為配偶或一親等親屬。
第二,為提升資本市場英語資訊揭露內容與品質,自今年起全體上市及實收資本額達6億元以上上櫃公司均應提供英文版股東會年報,合計869家,將有利外資行使股東權益。
第三,實收資本額達100億元以上、鋼鐵業及水泥業上市櫃公司應在今年完成個體公司碳盤查,金管會建議公司可在股東會年報揭露相關資訊。
黃厚銘表示,若有公司未依規定於股東會年報揭露應揭露資訊,可依證交法第178條規定,處24萬元至480萬元罰鍰,並會要求公司儘速辦理改善。(編輯:潘羿菁)1120504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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