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曾智怡台北11日電)針對立委關切中油大林廠火警調查報告,中油表示,報告由外部專家查驗,也需判讀事證的時間;事發後中油即委託4個第三方公證單位進行調查,目前判定事故主因為空氣冷卻器集管箱破裂洩漏氫氣引燃火警,再接連引發其他管線破裂。
另外,經濟部已召開多次檢討會,檢討人為疏失,並研議對設備供應商、代檢機構求償,同時要求中油啟動改善措施。
中油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去年10月27日火警事故後,外部調查委託單位包括,MS管線及Flare管線破損分析委由金屬工業研究發展中心辦理,E-3004空氣冷卻器破損分析委由工業技術研究院辦理,火災事故原因調查報告委由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防技術顧問基金會辦理,火警事故調查分析工作報告委由國立高雄科技大學辦理。
中油表示,經第三公證單位取樣現場管線及設備檢驗、調閱火災發生前、後壓力及溫度變化等資料,並多次邀集外部專家學者共同討論,判定本次事故主因為E-3004空氣冷卻器集管箱破裂洩漏氫氣,立即引燃引發火警,導致現場火勢燃燒波及鄰近設備及鋼構,斷裂後鋼構由高處掉落撞擊Flare管線表面,造成管線局部凹陷變形與破管現象。
另MS管線因火場高溫導致強度大幅下降開始膨脹,接著膨脹部位管壁變薄至無法承受管內部蒸氣高壓,進而造成MS管線破裂。
中油表示,事發後經濟部相當重視與關心,部長王美花、次長曾文生多次召開檢討會議,除要求中油檢討疏失外,也應研擬改善措施,從設備面、制度面及執行面提升設備品質,如將E-3004空氣冷卻器相關設備材質由雙相不鏽鋼提升為鎳合金825,集管箱設置應變規即時監控等,並修訂相關標準作業程序及對員工進行完整的教育訓練。
中油同時將研議向設備供應商及代檢機構求償,待收集相關資料後,將於法律時限內提出民事訴追。(編輯:張均懋)1120511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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