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劉千綾台北16日電)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經濟部組織法修正案,經濟部將設商業發展署、產業發展署、能源署等共計10個三級機關。經濟部表示,組改後盼提升商業服務業治理量能,同時希望更有效推動能源政策。
經濟部官員表示,經濟部組織法三讀通過後,正式實施日期待行政院訂定。
因應商業型態及輔導需求增加,經濟部將新設「商業發展署」,並將現行礦務局、中央地質調查所整併為「地質調查及礦業管理中心」,主管地質調查及礦產土石資源的規劃、執行及管理事項。
經濟部組織法於1949年5月10日公布施行,至今經濟部共經歷5次組改。以下為經濟部組改大事記:
--1949年,經濟部組織法公布實施,由經濟部統籌主管全國經濟行政及經濟建設事務,設置工業司、礦業司、商業司、總務司、會計處、統計處、人事室等內部單位,並設置農林署、水利署及資源委員會等附屬機關。
--1981年,設立國際合作處、投資業務處、技術處、設置中小企業處;裁撤農業司、工業司,改設農業局及工業局。
--1999年,配合精省作業,台灣省政府建設廳、物資處、水利處、台北水源特區管理委員會、礦務局業務歸併經濟部,並設置第二辦公室及中部辦公室。
--2002年,整併水利處、水資源局及台北水源特區管理委員會,成立水利署。
--2004年,行政院函請審議「經濟部組織法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及「經濟部能源局組織條例草案」案,能源委員會改制成立能源局。
--2022年5月5日,行政院會審查「經濟部組織法修正草案」後,函送立法院審議;立法院25日交由司法及法制、經濟兩委員會審查。
包括「經濟部組織法修正草案」、「經濟部商業發展署組織法草案」、「經濟部產業發展署組織法草案」、「經濟部國際貿易署組織法草案」、「經濟部能源署組織法草案」、「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組織法草案」、「經濟水利署組織法草案」、「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組織法草案」、「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組織法草案」、「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組織法草案」、「經濟部礦業管理及地質調查中心組織草案」。
--2023年3月16日,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審議通過「行政院組織法條文修正草案」,經濟及能源部維持目前機關名稱,定名為「經濟部」,4月11日立法院三讀通過。
--2023年4月12日,司法及法制、經濟兩委員會召開聯席會議,逐條審查經濟部組織法修正草案;5月11日召開黨團協商會議。
--2023年5月16日,立法院三讀通過「經濟部組織法」修正案。(編輯:林淑媛、楊蘭軒)1120516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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