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潘智義台北19日電)泰山16日晚間8時召開重大訊息記者會調降配息金額,台灣證券交易所今天表示,依據相關程序,並考量公告不宜於盤中發布,泰山尚符合規定,不致影響後續股利變更配發時程。
泰山原公告每股擬發放4元現金股利,在經營權變天、市場派龍邦正式接手後,16日召開董事會,因考量銀行存款餘額僅新台幣20.4億元,有營運資金不足的風險,股息調降至每股配發0.56元。
有關泰山擬變更發放股利金額,證交所今天發布新聞稿說明,之前提供資料給主管機關曾表示,泰山公司須於6月16日(停止過戶前12個營業日)中午12時辦理公告,主因泰山涉經營權之爭,新選任經營團隊尚未取得經濟部變更登記,其公告申報權限受到限制。因此,如欲調整股利金額,應儘早辦理公告申請,以利證交所進行審核確認後開放公告權限,但並非法定公告最後期限。
證交所說明,泰山於16日召開董事會及記者會後完成公告申報作業,尚符合規定,擬持續注意本案後續發展,如發現有重大異常或違規情事,將依規進行相關處置。
證交所說明,依規定公司決定分派股息及紅利或其他利益的基準日及現金股利發放日公告申報,應於停止變更股東名簿記載日「至少12個營業日」前輸入,主因考量後續停資券作業時程及相關審核程序,實務上已預留部分審核作業天數。
如上市公司公告日期已逾前述申報期限,證交所審核前需先確認是否影響相關停資券作業,若不影響,才可准予公告。
證交所表示,泰山於16日上午召開董事會討論股利調整事宜,為求審慎及保護投資人權益,證交所請其當日務必親赴證交所召開記者會說明,才可對外發布重大訊息及辦理公告,且相關重訊及公告均應加註警語提醒投資人注意。
證交所指出,泰山公司於16日晚間8時召開記者會,會後並依規完成相關公告申報作業。(編輯:張均懋)1120619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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