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專家看虛擬貨幣監管 有效打擊犯罪須落實3點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謝方娪台北22日電)金管會納管虛擬貨幣產業,預計今年第3季底前將公布指導原則,曾任職歐洲刑警組織網路犯罪中心暗網團隊的加密貨幣專家亞庫布切克(Jarek Jakubcek)建議,若要有效打擊犯罪,監管必須掌握進出資金偵測等3重點。

出身捷克、有逾12年刑警資歷的亞庫布切克,目前於幣安擔任執法培訓負責人,引人注意的是,他曾在愛爾蘭和平衛隊(An Garda Síochána)負責網路犯罪調查,後續加入歐洲刑警組織網路犯罪中心(EC3)暗網團隊,與加密貨幣網路犯罪有7年交手經驗。

亞庫布切克日前短暫抵台,接受中央社專訪時回憶,他於2014年加入歐洲刑警組織,開始專責接觸與加密貨幣相關網路犯罪,接觸類型百百種,有綁架罪犯要求利用加密貨幣交付贖金,有加密貨幣投資騙局,還有人在網路假稱,若交付一定價值加密貨幣,將可協助犯罪。

在那個加密貨幣還被視為新興科技的年代,犯罪行為時常透過加密貨幣進行,導致暗網勒索案件頻傳。不過,亞庫布切克提到,若犯罪行為透過加密貨幣交易,公開帳簿反而會留下線索可供追蹤,「有了加密貨幣及區塊鏈技術出現,對於調查人員絕對是智慧,而非製造更大的風險」。

他指出,若罪犯透過加密貨幣收受問題資金,在換回法幣時,很大機會必須使用到加密貨幣交易所,換言之,罪犯在換回法幣時點,將有機會曝光身分,此時加密貨幣交易所是否落實KYC(認識你的客戶)至為關鍵。

2022年11月,曾為全球第2大加密貨幣交易平台的FTX聲請破產,受害者遍及各國,也促使台灣走向虛擬貨幣監管之路。行政院今年首季指定金管會擔任虛擬貨幣金融投資及支付主管機關,金管會定調將從洗錢防制、銀行金流、產業形象3面向形塑約束力,並由公協會訂定自律規範。

他認為,若建立清晰監管規則,將有利台灣加密貨幣產業發展,「不一定非得強制入法,只要對產業建立一定標準,將有效協助產業發展」。

若要有效打擊加密貨幣犯罪,他建議,監管必須掌握3大關鍵,第一,監管機關必須要求加密貨幣交易所落實KYC,確實核對客戶身分。

第二,監管機關應要求加密貨幣交易所建立進出資金偵測機制,讓資金只要進入中心化交易所,都會留下軌跡。實際作法上,可效仿台灣執法機關,導入運用商業分析工具進行追蹤。

第三,執法單位可與業者建立合作機制,透過有效溝通平台共同阻絕犯罪。

即使過去作為刑警時,看過加密貨幣被用於網路犯罪的各種形式,他直言,他對新科技發展還是相當期待,「新科技時常被犯罪份子利用,但不應因噎廢食,應思考新科技是否可改善人民生活、為社會帶來助益,補足傳統銀行的不足」。(編輯:翟思嘉)1120622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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