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劉千綾台北10日電)經濟部標準局表示,為解決電動車充電樁的資安風險疑慮,「電動車充電設備」產品自願性產品驗證(VPC)納入資訊安全驗證,今年6月29日起實施。標準局提醒,持有舊有VPC證書的業者須在明年7月1日前依新制辦理資安驗證。
為保障民眾使用電動車充電設備的安全性,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去年1月13日公告實施「電動車充電設備」產品自願性產品驗證(VPC),就電動車充電設備的安全規範、電磁相容及通訊協定等項目進行驗證。
標準局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考量具有連網功能的電動車充電設備,從遠端管理設備並提供服務時,可能產生資訊安全風險疑慮,因此今年6月29日公告修正「電動車充電設備」VPC制度納入資訊安全驗證。
標準局官員表示,雖「電動車充電設備」VPC制度屬於自願性,但業者向台電申請送電時須提供VPC證書,建議業者明年7月1日前依據最新修正公告驗證標準,向標準檢驗局認可指定試驗室辦理資訊安全驗證。
標準局表示,「電動車充電設備」VPC修正公告自今年6月29日公告日起實施,修正前驗證標準將明年7月1日起停止適用,已於修正前取得VPC證書的業者,應於明年7月1日前依據最新修正公告驗證標準,向標準檢驗局認可指定試驗室辦理資訊安全驗證,避免影響舊有VPC證書有效性。
標準局呼籲,建議業者早日進行資訊安全驗證,以保障消費者使用安全與隱私權益,並強化整體電網供電穩定性。
此外,消費者使用電動車充電設備充電時,應避免於手機安裝來路不明的行動應用程式與電動車充電設備連線,以及應避免將自身帳號密碼提供其他人使用,以防產生資訊安全漏洞;若電動車充電設備充電介面出現異常狀況,應立即停止充電並回報廠商,請其儘速排除相關問題,以避免電動車充電設備遭受人為操控,造成重要資訊外流或事故發生。(編輯:趙蔚蘭)1120710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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