蝦皮淪詐團洗錢工具? 數位部:要求業者加強巡查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蘇思云台北13日電)媒體報導蝦皮拍賣淪犯罪集團洗錢、詐欺工具,數位部產業署回應,將要求蝦皮加強巡查不法及可疑商品,若賣家販售違法商品,平台有審核下架或配合主管機關通知後下架商品的義務,後續也將對第三方支付業者進行洗錢防制查核。

經濟民主連合今天召開記者會,提到蝦皮既然可作為洗錢、地下匯兌與詐欺工具,也很可能選舉期間被中國用來介入選舉,成為違法政治獻金、收買媒體網紅、發放走路工甚或賄選買票的管道,呼籲主管機關與檢調機關特別留意,也呼籲數位部嚴肅看待蝦皮電商平台上的各種亂象。

產業署回應,蝦皮購物屬於網路購物平台,平台針對賣家販售的物品,都有相關商品上架條款和政策,若賣家販售違反法商品,業者有審核下架或配合主管機關通知後下架的義務。

產業署表示,將要求業者加強巡查不法及可疑商品,並持續優化相關技術,以維持網路購物環境的健全,未來也協助檢警調與電商平台建立更暢通的交流管道,防範違法事件。

至於網路購物平台被洗錢、地下匯兌等不法使用,產業署3點說明,第一,第三方支付服務業洗錢防制辦法業已經在今年1月1日開始實施,第三方支付業者皆須依規定確認客戶身分(KYC),並就可疑交易申報給法務部調查局,蝦皮拍賣的金流樂購蝦皮為第三方支付服務業,應依該規定辦理,數位部將對第三方支付服務業業者進行洗錢防制查核。

第二,蝦皮的賣家若違法買賣人民幣,依中央銀行法及銀行法相關規定,非銀行單位未經許可不得經營收受存款、受託經理信託資金、公眾財產或辦理國內外匯兌等業務。若調查發現賣家經營未經中央銀行許可的人民幣現鈔買賣業務,將督促平台業者加強查緝,業者也應該把相關狀況通報給金管會。

第三,賣家若有違法代儲值狀況,依銀行法規定非銀行不得經營收受存款、受託經理信託資金、公眾財產或辦理國內外匯兌業務,若經查證賣家代儲值有涉外匯兌業務,將督促平台業者加強平台巡查,業者應把相關狀況通報給金管會。(編輯:潘羿菁)1120713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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