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曾智怡台北21日電)經濟部國營會今天表示,行政院已核定111年經濟部所屬台電、中油、台糖、台水等4家國營事業工作考成均為甲等,依規定核發至多2個月的考核獎金,加上績效獎金2.4個月,最多可領到4.4個月年終獎金。
國營事業年終獎金分為考成獎金與績效獎金,經濟部每年均依據「經濟部所屬事業工作考成實施要點」,針對台電、中油、台糖、台水4家事業整體經營表現情形,包括業務經營、財務管理、生產管理、企劃管理、人力資源管理、環保工安及其他等7大面向,訂定多項細部指標,進行綜合考評。
國營會透過新聞稿表示,111年虧損的台電及中油,主要是配合政府穩定物價政策,吸收國際燃料價格大漲的成本,分別高達新台幣2675億元及2997億元,經專家學者組成的「經營績效獎金審議會」審議上述原因無關公司實際經營績效,不應影響2家公司工作考成相關財務指標評分。
值得注意的是,台電去年曾發生303停電事件,經濟部已在「提高供電可靠度」、「發電機組可用率」、「電力供應穩定策略」以及「顧客滿意度」等指標加重扣分。
不過,國營會表示,台電全年配合政府推動多項重大績效,包括動員近500人參與「屏鵝公路纜線141公里地下化」,僅半年即完成屏鵝公路全線地下纜線改接的艱鉅任務,又積極發展綠色再生能源,111年度再生能源發電量提高至63.2億度,以及台南鹽田光電儲能系統、路園配電變電所儲能系統提前加入系統等,經綜合考量仍給予甲等獎勵。
經濟部補充,國營事業年度工作考成列甲等,全公司依規定可核發總額2個月的考核獎金,但個別員工按所屬單位、個人表現不同,最終領到獎金也不同;考績不好的員工可能完全沒有獎金,而25%的員工會因個人考績乙等,領到的考核獎金在1.5個月以下。
至於與停電等重大事件有關人員及主管的獎金,也會有不同程度的減少。(編輯:蘇志宗)1120721
新聞來源:中央社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