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蘇思云台北26日電)NCC在6月底許可鏡電視董監事變更案,並要求鏡電視8大股東須簽不賣股、不找人頭的切結書,並在1個月報到NCC。NCC表示,上週已經寄出處分書,股東要在8月底前提交切結書。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年6月28日以附停止條件通過鏡電視新聞台申請負責人、公司章程變更暨換發執照續行討論案。NCC當時附款要求鏡電視8大股東需簽下須簽不賣股、不找人頭的切結書,並在NCC處分書送達次日起、1個月內把切結書報NCC,媒體關注目前進度。
NCC表示,鏡電視處分書已經在上週寄出,目前應該已送達,評估這2天可能收到郵局的回執聯,收到後再來確定送達日,計算1個月的期限,估8月底前應繳交切結書給NCC。
目前32個有線電視系統已陸續跑馬通知觀眾,鏡電視要在86台上架。NCC表示,依照程序,有線電視系統要螢幕跑馬5天後才能異動或新上架頻道播出,但這跟鏡電視大股東簽切結書是兩件事。
根據NCC資料,鏡電視8大股東包括國巨董事長陳泰銘、甲山林董事長祝文宇、皇普建設董事長蘇永平、翰林育成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為李良祺)、麗綺開發負責人朱劭華、英業達創辦人葉國一、鏡週刊社長裴偉、穩懋半導體董事長陳進財。(編輯:潘羿菁)1120726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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