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氣等節能家電退稅141億元 財部:申請留意4錯誤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張璦台北31日電)據統計,購買節能家電減稅優惠實施4年,核定逾854萬件、金額超過141億元,近期不少民眾添購冷氣,財政部盤點無法退稅或延緩退稅的常見4大錯誤態樣,提醒民眾多加注意。

為節能減碳、促進綠色消費,針對民眾購買經核定能源效率分級為第1級或第2級的新電冰箱、冷暖氣機或除濕機,每台最高減徵貨物稅新台幣2000元的適用期間,政府拍板延長至2025年6月14日。

根據財政部統計,購買節能電器退稅措施2019年6月中旬上路以來,已核定退還減徵節能電器計854萬4509台、貨物稅稅額新台幣141.58億元。核退稅額以冷暖氣機為大宗、金額98.99億元,電冰箱30.98億元居次,除濕機11.61億元。

為便利民眾退稅,財政部規劃多元申辦方式,除紙本申請,財政部稅務入口網建置「購買節能電器退還減徵貨物稅專區」,提供線上管道,民眾免出門,即可透過網際網路輕鬆完成申請作業。

不過,仍有部分民眾因不熟悉相關規定,無法退稅或延緩退稅,國稅局也盤點常見錯誤態樣,提醒民眾勿踩雷。

首先,採「簡化身分認證」線上申請方式,但未上傳存摺封面;國稅局說明,採用「簡化身分認證」方式,限直撥退稅,須上傳申請人金融帳戶資料供核對;如果未上傳存摺封面、填錯帳戶資料,或提供的帳戶為外幣帳戶等,會導致無法退還稅款。

再者,逾期申請;國稅局指出,個案應於購買家電發票或收據所載交易日的「次日起算6個月內」申請退還減徵貨物稅,逾期不得申請。

第三,申請人非實際買受人;國稅局表示,購買電器的統一發票或收據載有買受人統一編號,應由實際買受人提出申請,也就是說,如果企業購置節能電冰箱,就須以企業名義申請。官員指出,如果公司行號不小心用公司代表人名義申請,在有效申請期間內,仍可重新送件。

第四種常見錯誤為填寫資料有誤,國稅局指出,申請人填寫電器型號、機器號碼可參考保證書或保固卡,另外,分離式冷氣僅「室外機」具能源效率分級,應填寫室外機製造號碼,民眾如果收到國稅局補件通知,應儘速補正資料。(編輯:林興盟)1120731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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