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放寬運動賽事贊助資訊呈現畫面 贊助訊息可變大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潘姿羽台北6日電)運動賽事贊助者資訊目前規定不能超過頻道LOGO大小,NCC考量版權轉播費用高,希望鼓勵業者爭取廠商贊助,引入資金活水,因此提出修正草案並於今天修正通過,放寬贊助者資訊大小可到畫面1/2,盼活絡產業。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天委員會議決議修正通過「電視節目廣告區隔與置入性行銷及贊助管理辦法」第15條第2、3項規定,放寬贊助者資訊大小為畫面1/2,並於適當時機得為全畫面,希望挹注運動賽事及藝文節目的贊助資源,提升電視台轉播意願,並增加觀眾收視選擇。

NCC表示,修正通過法案有3重點,首先,放寬贊助者訊息大小為畫面1/2,並於進場、轉場、暫停、休息等適當時機,得為全畫面呈現,有利業者發揮創意、吸引廠商贊助。

第二,為了保障視聽眾權益,規範贊助者訊息的呈現次數應符合比例原則,不得影響視聽眾權益,每次呈現時間不超過3秒鐘及不得搭配聲音,以降低對於視聽眾的干擾。

第三,播出的贊助者訊息以附隨於記分板等數據畫面適當位置呈現時,不受時間限制。

NCC特別提醒,贊助者訊息的呈現次數應符合比例原則,不得影響視聽眾權益,將請業界訂定自律規範、自我把關,遵守贊助者訊息不得遮蓋或影響賽事或活動進行等原則,希望可在兼顧視聽眾權益下,提升節目品質及產業環境。(編輯:潘羿菁)1120906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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