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亞:發展綠電須有符合當地居民意願「社會執照」

大亞:發展綠電須有符合當地居民意願「社會執照」 | 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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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潘智義台南27日電)大亞電線電纜董事長沈尚弘今天在「志光能源85MW漁電共生示範案場」啟動儀式受訪時表示,支持綠電,沒有政治立場,他也強調,發展再生能源除了須經過中央與地方政府核准,更要有「社會執照」,符合設電場當地居民的意願,這就是社會執照。

沈尚弘指出,不同政黨有不同的能源政策,即便同一政黨的不同民意代表候選人也可能有不同政策,4位總統候選人的能源政策不同,雖然有差別,但台灣追尋世界發展潮流的趨勢不變,朝聯合國的減碳目標不變。

他說,能源政策與經濟發展有關,台灣供應鏈不會獨立於世界之外,說到台電虧損,主因發電成本增加,而成本增加主因發電所需天然氣、煤受俄烏戰爭影響漲價,每度成本新台幣3元多,但每度售電才2元多;台電賠錢並非買綠電所致,是照顧百姓吸收發電成本的結果,才會對製造業用電漲價,但民生用電卻沒漲價。

他強調,發展綠電除中央政府、地方政府的執照之外,更要「社會執照」,要符合設電場當地居民的意願,這就是社會執照;漁電共生案場尤其是如此,要和養殖業者博感情,太陽能板的遮蔽比率要設限,設置位置也要符合養殖業者運作的便利,同時要尊重漁業養殖專家的意見。

他直言,太陽能政策與漁業政策是兩回事,只要有疑慮可一點一點講清楚,大亞投資太陽能漁電共生案場不會硬著做,也不會勉強做。(編輯:潘羿菁)112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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