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張璦台北11日電)小規模營業人每月銷售額在新台幣8萬元以下,無須課徵營業稅,立委認為物價、薪資水準攀升,免課稅標準應隨之調高至20萬元。對此,財政部長莊翠雲表示,財政部需蒐集相關資料,將全盤研議後再對外報告。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天邀請行政院主計總處主計長朱澤民、審計部審計長陳瑞敏、莊翠雲就「特別預算常態化破壞財政紀律如何改善」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民進黨立委鍾佳濱指出,現行營業人平均每月銷售額(銷售貨物)不到8萬元,就免開統一發票、也未達營業稅起徵點;銷售額8萬元至20萬元,可免開發票、適用營業稅率1%;銷售額20萬元以上,需開發票、適用營業稅率5%。
不過,鍾佳濱認為,此標準訂定年代久遠,現在物價、薪資水準已高於過去,業者經營成本增加,因此課稅標準應隨時代調整。
他建議,營業稅(銷售貨物)起徵點,從現在的平均每月銷售額8萬元調高至20萬元;銷售額20萬元至50萬元者免開發票、適用營業稅率5%,但符合特定條件者,給予優惠稅率1%;同時,需開發票、適用營業稅率5%的銷售額門檻,拉高至50萬元。
對此,莊翠雲表示,針對營業稅起徵點、小規模營業人標準等,財政部需蒐集相關資料,全盤研議後再對外報告。鍾佳濱並要求,財政部在3個月內提交書面報告。
依財政部規定,現行營業人使用統一發票銷售額標準,為平均每月20萬元,符合規定的營業人,可提出申請、經核准者得免用統一發票,由國稅局查定銷售額,按季發單課徵營業稅。(編輯:黃國倫)1121011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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