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謝方娪台北26日電)金管會對永豐金辦理金檢,發現永豐金未完善建立與大股東溝通作業機制,不符公司治理原則、內控未能有效運作,金管會今天開罰永豐金新台幣1000萬元罰鍰並糾正,同時命董事長減薪3成為期半年。
同時,金管會罰永豐銀行糾正,並命永豐銀行法務處處長減薪3成為期3個月。
此為繼新光金、開發金及中信金後,第4家因大股東不當干政,遭金管會重罰的金控。(編輯:潘羿菁)1121026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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