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蘇思云、張璦、謝方娪台北30日電)為嚴防信用卡盜刷與詐騙等風險,中信銀、一銀等多家銀行宣布,明年元旦起,若持卡人在核卡後12個月內未開卡、或無消費交易連續達12個月以上,將終止信用卡契約;台新銀則已針對未動用達2年者,予以停卡。
金管會統計,截至今年8月底止,國內32家信用卡發卡機構,總流通卡數及總有效卡數呈現「雙降」,分別減至5767萬張及3683萬張,帶動平均活卡率提高至63.86%。
為維護持卡人用卡安全、降低卡片偽冒風險,各銀行陸續端出清理呆卡政策,流通卡量居市場第4大的台北富邦銀行也表態,目前正在評估中。
根據中信銀最新修訂的信用卡約定條款,明年元旦起,如果發現持卡人的卡片有遭偽冒使用或變造之虞,或核卡後連續12個月以上未開卡或無消費、或接獲信用卡國際組織通報,可在通知持卡人後,進行暫時停卡、永久停卡或主動換卡等控管作業。如果持卡人無意配合處理,銀行可以直接終止契約。
流通卡量897.4萬張卡、居市場第一大的中信銀表示,因應近期詐騙案件頻傳,擔心客戶久未動用卡片可能遺失遭有心人士冒用,因此在約定條款中新增停卡相關約定,相關內容10月27日起已陸續通知用戶。
第一銀行指出,若持卡人在核卡後12個月內未開卡、或無消費交易連續達12個月以上,得以最少30天前的書面、或事先與持卡人約定的電子文件,通知持卡人終止契約;新制生效日為2024年1月1日。
一銀表示,契約終止或解除後,正卡持卡人及附卡持卡人均不得再使用信用卡,包含有效期間尚未屆至者;但如果終止或解除其中一種信用卡契約,僅就該契約發生效力,其他信用卡契約仍為有效。
不過,為能維繫客戶,若該客戶僅有1張一銀信用卡,則不會被銀行停卡。
永豐銀行公告,自明年起若核卡後未開卡或無消費交易連續達12個月以上,將於30天前以書面、電子郵件或行動電話簡訊等方式通知持卡人後,終止信用卡契約。
台新銀行自今年8月起開始新政策,針對超過6個月未動用的卡片,會先以亮點權益、檔期優惠或專屬活動等進行溝通,鼓勵客戶刷卡消費。
清理呆卡方面,若經多次溝通無效且未動用期間達2年,台新銀行將邀請客戶申辦其他熱門卡別,並停用久未動用卡片,以維護客戶用卡安全。(編輯:張均懋)1121030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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