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法折抵冷氣用電學校種電欠誘因?台電提2點回應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謝方娪台北4日電)媒體報導,「校校會發電」無法折抵「班班有冷氣」用電,導致學校失去種電誘因。台電今天說明,各校將校園屋頂空間出租給光電業者建置光電設備,學校不僅能收取租金,同時政府已協調部分售電回饋金給學校,讓學校與光電業者雙贏。

台電透過新聞稿提出2點聲明,第一,政府2020年7月推動全國中小學「班班有冷氣」措施,為平衡校園新增冷氣所增加的用電量,政府同步推行「校校會發電」政策,鼓勵全國校園增設太陽光電設施,由各校收取租金,將屋頂空間出租供光電業者裝設相關設備。

光電業者會將屋頂光電所發電能全額躉售給台電,以此獲取電費收益,台電則依循光電躉購機制,向光電業者收購電能,因此各校屋頂光電並非自發自用,無法折抵校園用電量,但針對售電收入,政府已協調部分售電回饋金給學校。

其次,台電說明,各校若有建置能源管理系統EMS,可以自由選擇向台電申請校園空調型需量反應措施,在接受台電通知時若能配合抑低用電量,可獲得電費扣減,此項方案由各校自由選擇參加,既能提升學生節能意識,也有助學校節省電費支出。

台電指出,配合教育部及能源署政策,台電以全面盤點、辦理標租、規劃設計及系統建置4階段,協助推動公立高中以下校園屋頂建置屋頂太陽光電,現已建置1567所學校,並達成目標發電量324MW。

為避免新設冷氣耗能,能源署要求購置冷氣機為1級能源效率機種,提升整體使用效率,教育部也規劃各校透過能源管理系統全面管控校園冷氣使用情形,並持續推廣正確冷氣節能措施,例如溫度設定26至28度,並搭配電扇或循環扇等。(編輯:張均懋)1121104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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