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蘇思云台北30日電)募資產品不確定性較高,也常衍生消費爭議。數位部首次針對集資平台預告「集資平台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草案,要求嘖嘖、flyingV等平台強化資訊揭露,平台也要建立救濟機制,保留一定比例贊助款項,發生爭議時退保留款給贊助人。
數位部今年初提「集資平台贊助者保護措施自律規範」,這次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7條授權,11月底開始預告「集資平台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草案60天,進一步提高到法律效力。這是數位部首次針對集資平台契約訂定相關草案,規範的平台涵蓋嘖嘖、WaBay挖貝、flyingV等。
草案說明指出,網路影響力擴大,集資平台提案數、集資金額與贊助人數屢創新高。不過,集資平台的專案有集資門檻,具有給付延遲或是不能給付的風險,跟團購市面商品、廠商可以量產的情況有所不同,消費者面臨較高風險,平台應向民眾揭露相關風險。
數位部指出,草案重點包含專案審查與監督制度、揭露集資專案資訊、贊助人風險提示機制、贊助人救濟機制,要求集資平台業者完善爭議處理機制,希望保障贊助人權益,平台也要遵守個資法規定等。
為減少消費糾紛,草案規範平台要有專案審查與監督制度。數位部指出,審查集資內容要符合現有法規,像是射頻管制器材要標示審驗合格才能販賣,避免發生先前紅魔 8 Pro台灣版計畫,手機產品實際上沒申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型式認證的情形。
此外,不少團隊跟大眾募資的集資專案屬於研發型產品,提案人可能初步有構想,但還沒開發或實際生產。數位部指出,這類產品的確比較容易有爭議,草案也規範平台要建立贊助人救濟機制,提供諮詢與申訴管道等。
比較特別的是,考量集資專案未來風險較高,如果專案不成功時贊助人恐求償無門,草案要求平台強化履約風險控管機制,明定平台須保留一定比例的贊助款項,在爭議發生時退還保留款給贊助人。數位部說明,保留比例由平台約定,保留款可看提案人履約程度,依比例遞減。
草案包含應記載事項13點、不得記載事項8點,如果平台契約違反規範,數位部說明,將回歸消費者保護法第56條之1規定,除法律另有處罰外,主管機關要求限期改正而屆期不改正者,可罰新台幣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若再次令其限期改正而屆期不改正者,可罰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並可按次處罰。(編輯:楊蘭軒)1121130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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