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潘姿羽台北4日電)公平會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接獲檢舉發現,業者為了販售美容商品,竟假借交友之名,行強迫推銷之實,甚至刻意針對男性,步步請君入甕,委員會議因此決議開罰,對5家業者共罰新台幣1100萬元。
公平會表示,繼111年7月重罰美容業者以不當手法銷售美容商品後,又接獲縣市政府移送消費爭議申訴案件及多名消費者檢舉,米嵐企業社、肯妮詩企業社、慕詩娜企業社、雅庄有限公司及錦瑪企業社以不當手法銷售美容商品,尤其針對男性消費者精心安排,一步步誘使其掏錢消費。
公平會說明上述美容業者的不當銷售手法,第一步是「交友軟體,引君入甕」,由美容師使用交友軟體認識消費者,邀請到店體驗做臉或按摩;部分美容師甚至先以送餐、送飲料為由,勸使消費者到店探班,假交友之名,行推銷之實。
第二步是「趁你體驗,邀你花錢」,消費者到店後,就帶往小房間做臉或按摩,趁民眾不便起身,強力推銷長期美容服務,就算消費者表達不需要、無法負擔,美容師仍不屈不撓推銷,甚至以常來做臉按摩,可以增加見面機會,種種話術迫使消費者在倉促、輕率、無暇思考、不堪其擾,或抱有交友錯誤期待的情形下,作成數萬元到十數萬元的交易決定。
公平會指出,業者會試探每月可花費額度,或稱每個月花幾千元就享有長期做臉按摩服務,讓消費者以為日後未使用可以解約退款;或是強調可以分期付款,實際上是與資融公司合作;調查還發現有業者在眾多文件當中夾雜本票欄位,使消費者不知情下,一併簽了本票,需承擔票據責任。
公平會表示,業者會以檢查商品有無瑕疵、屬個人衛生用品等理由,引導消費者將商品拆封,當消費者向業者要求解約退費時,才發現實際購買的是商品,而美容服務是附隨商品免費贈送,但商品已經拆封,導致多數無法退款,解約甚至要負擔數千至數萬元的違約金。
公平會表示,民眾向縣市政府消保官檢舉後,縣市政府發現這類糾紛已經達到相當程度的普遍性,移送給公平會;公平會今年展開調查後,發現案件最早可追溯至109年底,而這3年間,接獲的案件數超過130件,加計黑數,數量將更可觀。
公平會認為,這些業者的不當銷售行為已經對美容業市場交易秩序有重大的負面影響,且損害消費者權益,因此於11月29日委員會議決議,分別處米嵐企業社及肯妮詩企業社各300萬元、慕詩娜企業社及雅庄公司各200萬元,以及錦瑪企業社100萬元,總罰鍰金額達1100萬元。
公平會呼籲,現在網路應用發達,無論透過何種管道招攬客源,都不應有欺罔或顯失公平,足以影響交易秩序的行為,未來如查獲類似行為,公平會必定從重處罰,以遏止歪風。(編輯:潘羿菁)1121204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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